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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刁民-第9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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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眼男子长长地叹了口气:“我今天大意了,险些酿成大祸!”他顿了顿,接着道,“幸好李云道出现得及时……他的刀法很有意思……”

    戚小江只懂些拳脚功夫的皮毛,对刀法两个字也并不上心,只是话锋一转,道:“你看到绑匪了?”

    独眼男子点头:“一辆丰田阿尔法,四个身强体壮的男人,都戴着面具,手法跟之前掳走小不点的一样专业。”

    戚小江狐疑道:“不是已经死了一个,另一个偷渡去了越南,剩下一个至今下落不明,难道说是两个还活着的贼心不死?”

    独眼男子摇头:“他们没那么大的胆子,如果真有胆子,那晚就不会拔腿就跑了。”

    戚小江皱着眉,他的确有些茫然,郭威党羽和水獭组织在李云道的穷追猛打下先后分崩离析,如今的西湖几乎是戚洪波一家独大,不但如此,李云道还替戚家做好了一件曼妙无比的嫁衣——竞争对手一倒,借着小不点被绑事件,戚家杀鸡儆猴,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吃下了整个西湖地下世界大半的市场,尤其之前张士英、甄平夫妇名下的灰色产业,更是被卢真全盘接手。这几日戚洪波正为调兵迁将一事大伤脑筋,场子是吃下来了,但一时间竟派不出那么多人手。戚小江也清楚黑道的规矩,吃下场子不派人手掌控财政和业务大权,最后留给戚家的很可能也只是个空壳子。

    李云道耐心等待了两天,中间还让夏初代表自己去医院看望了戚小涵——毕竟人是自己救的,哪怕自己与她的父亲分属不同的立场,去医院看看受害者也是人民警察应尽的义务。到第三天,法医处处长林桃子带着化验报告主动登门。

    “不是毒药,但杀人效果却胜过普通毒药。通过与康与之的胃液成份对比,我的确发现两者之间有一种羟基化合物的成份是雷同的。提炼出纯净的化合物后,我用小白鼠又做了一次实验,死法跟那天的基本相当,但是时间更快了。那天你如果把那块蛋糕吃进肚子,你的死相会比那晚的康与之更难看。”林桃子不苟言笑,阐述事实时也不懂得如何委婉地与人沟通,她只知道自己需要让事实的真相告诉李云道,至于谁是凶手、又是如何下的毒,这些事情都跟她没有太大的关系,否则这世上还要这群光吃干饭的刑警干啥呢?她将化验报告放在李云道的办公桌上,转身便要离开。“等等,林处长。”李云道喊住了林桃子,笑着起身,“有个问题想请教你。”

    李云道的微笑向来很有感染力,至少会让人觉得很真诚,但是这样的笑容却只换来林桃子的面若冰霜,她甚至微微皱眉:“你还有什么事?”

    李云道指了指屋角的沙发:“坐下聊。”

    林桃子扫了一眼沙发,面无表情道:“有什么事就这样说吧,处里还有事情等着我回去处理。”

    “也行。”最近的相处,也让李云道了解了这位林处长的脾性——专业知识强得没话说,但是为人处世却令人不敢恭维,法医处的几名年轻小伙子最近都怨声载道,为了不让这位林处长更反感自己,李云道尽量用平和通俗的方式说道,“我在一本古书里看到过苗疆有一种异术叫苗蛊,大多是用活着的动物为引制成,但我一直认为那是中国传统文化里的一种所谓的巫术。我看到书里说,有一种蛊叫噬心蛊,就是能让人的心腐蚀得一干二净,我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但想起来应该跟我们面临的案子有异曲同工之处。”

    林桃子瞪大了眼睛,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刚刚那段话出自一个被西湖日报赞誉为警察楷模的副局长之口。蛊毒之术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巫术,这跟妖魔鬼怪种种神怪传说是一个道理,一个堂堂的公安局副局长居然问自己这么弱智的问题,简直不可理喻!她瞪了李云道一眼,连话也没说一句,转身便走出了这位副局长的办公室,弄得站在原地的李云道一脸莫名其妙。

    李云道并非胡说八道,林桃子是用科学方法测出蛋糕里的羟基化合物,但对方究竟是如何下毒的,李云道至今都没能弄清楚。咖啡店是个巴掌大的地方,大厅里的监控里可以查到这块蛋糕从生产制作到上桌的整个过程,中间除了老板送蛋糕上桌时与戴帽子的女子擦肩而过外,剩下的没有任何破绽,除非年轻帅气的咖啡店老板就是那个下毒害人的凶手。但是木兰花已经用三天时间查清了咖啡店年轻老板的底细,西湖本地青年,爱好西方甜点,曾游学意大利学习制作甜点,在意大利拿过甜点制作大奖,回国后便在这里开了一处咖啡馆,门面也是自己家的,属于那种干净得不能再干净的有理想有追求的文艺青年。

    至于苗蛊,李云道也只是偶然想起在山上曾经读到过一本关于蛊术的古书,里面提到三千里大山里一种口口相传的蛊术,有用动物也有用植物,效果功能不一,有害人的,也有治病的,李云道觉得中华文明自古巫医不分家,既然有噬心术,那么换一个内脏器官似乎也不是什么难事,原本只是想跟林桃子探讨一下,却没料到脑子一根筋的林处长反应如此之大。

    听着林桃子噔噔离开的脚步声,李云道不禁苦笑,不过他倒也不反感林桃子这种凡事都很认真的个性,至少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林桃子的意见还是相当权威的。

    既然是同一个人或同一个组织,杀了康与之后又想干掉自己,那么就要在自己与康与之身上找共性了,到底是谁跟西湖市公安局的局长、副局长都有不共戴天之仇呢?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章 云南姑娘() 
一进入五月,西湖城的空气便日益潮湿,还没进入梅雨季,地下室的空气里却到处弥漫着一股呛人的霉味。通往地下室的楼梯贴着老式的地面砖,反潮令釉面异常湿滑,但她三两个台阶一步地快速走下楼梯,步伐出奇地稳健。小旅馆的服务员阿萍正好从地下室的杂物间提了拖把桶上来,险些没撞上来势凶猛的姑娘。擦肩而过后,阿萍拍了拍干瘪的胸口,心中暗暗嘀咕着:挺标志的大姑娘,怎么住这种地下室呢?小旅馆的客房分上、中、下三等,最好的大床房两百一晚,中等的标间一百五一晚,最次等的一楼标间也要一百二十块一晚,但这姑娘住的是地下室,阿萍记得之前好像有位外地的老奶奶曾经租住过这间原本用来堆杂物的地下室,但后来老人不打招呼便消失后,老板娘曾一度想恢复成杂物间,却不料碰到一个愿意出五十块钱一晚住地下室的姑娘。阿萍看着姑娘的背影,摇了摇头,身份证显示这是个从云南来的姑娘,具体地址她已经记不清了,只知道这姑娘早出晚归,有时候一夜也不回来。一开始老板娘还担心是不是住进了什么贼人,但后来也就习惯了姑娘的作息时间,而且那云南姑娘的话也不多,性格似乎也很腼腆,见到人的时候总喜欢低着头,人跟她说话她也只是轻声嗯,或者干脆只点头和摇头。倒是胆小善良的旅馆老板看小姑娘可怜,时不时会偷偷给她送些吃的,小姑娘倒也不怕,来者不拒。阿萍也知道本地人的老板被胖老板娘吃得死死的,翻不出什么花样,就算有贼心也没那个贼胆去做那一亲芳泽的采花贼。

    与阿萍擦肩而过后,姑娘独自一人回到房间,霉味依旧很重,但是房间却被她收拾得井井有条,丝毫不显得杂乱,就连临时拼起来的木床上的床单也平整如纸,被子叠得方方正正,桌子上放着的洗漱用品排列得整整齐齐,就连牙膏和牙刷的摆放方向都是一致的。房间里只有一盏有些年头的ED灯,每次刚打开时灯光都要过些时间才能逐渐亮起来,此时房间里就着昏暗的白光,看上去愈发阴暗潮湿。姑娘将鞋子脱下并排放在门口,换好拖鞋,这才坐到房间里唯一的一张桌子旁,从抽屉里拿出一本牛皮封面的笔记本,抽出圆珠笔,开始在纸上写着一些什么。

    “四月初四,晴。今天是来到西湖的第二百一十六天,不过对于我来说,今天是很值得高兴的一天,找了大半年时间,我终于找到了线索。哥哥还没有死,我真的很开心!哥哥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了,不管他去了哪里,做了些什么,他都是我的哥哥!”她停下笔,咬了一会儿笔头,又埋头继续写道,“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总能闻到熊康钦身上的那股味道。也许是我太多疑了吧,那个太监应该在寨子里当他的山寨主才对,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么繁华的城市里呢?”她的字体算不上娟秀,相反有着与女儿身截然相反的豪爽大气。父亲是寨主熊朗伦的助手兼财务大臣,也是寨子里唯一一个识字的人。父亲虽然识字,但还是跟老一辈的一样,觉得女子不应该读书识字,她的字是哥哥手把手教的,一个字一个字跟哥哥学的,直到哥哥离开寨子去当兵。寨主熊朗伦总觉得哥哥去当兵是背叛了他,背叛了寨子,在熊家的思维里,哥哥只该成为他的胖儿子熊康钦的得手助手,就像父亲和父亲的父亲那样。哥哥离开寨子的时候,她也不理解,等阉割了醉酒后企图对自己图谋不轨的熊康钦后,她独自一人逃出寨子,辗转到京城,又从京城辗转到姑苏城,这一路阅尽大好河山,领略了城市里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她就彻彻底底地喜欢上了外面的生活。只是有些事情,刚刚进城的她还不太明白,比如哥哥为什么一定要听那位高高在上的蒋家少爷的话,比如蒋家少爷的未婚妻会放弃蒋家少年而选择那个在自己看来也同样是个山里人的李云道。很多事情,她都没能想明白,但她也不想去琢磨明白,只要待在哥哥的身边,这些事情都不需要她去操心。

    她觉得也许是自己背叛山寨的事情触怒了山里的大神,才让她失去了哥哥的庇护。直到现在,她还清清楚楚地记得,那晚哥哥像往常一样告诉她,他要去执行一项任务。那段日子,她也早就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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