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我的大侠系统-第2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温秀婷按响了门铃,门开了。
谢美娜的容颜亮了出来,她身高约一米五六,明显比起温秀婷高很多,长相颇是不错,身材也相当不错,穿着白色的短袖,牛仔短裤,露出了结实修长的大腿,全身都充满了火辣的气息。她把温秀婷身上的大小包放了下来,对着温秀婷说道:“我这有白酒,红酒,黄酒,啤酒,你想喝哪种酒。”
“喝白酒吧。”温秀婷说道。
谢美娜也吓了一大跳:“你平时滴酒不沾的,这一次离婚伤得这么深?按理来说,你还是别拿大喝白酒了,你喝下一杯就得罪。我替你做主,喝啤酒。”
直接的拿了一瓶啤酒,再弄了几个卤菜,几包花生米,开吃。
温秀婷拿起了啤酒瓶,压根没有往杯子当中倒,就咕咕的喝了起来。
“怎么的,你与沈叠好好的怎么离婚了,你们两口子的感情不是一向不错吗?”谢美娜问道。
温秀婷苦笑着,把事情的原委说了一遍。
谢美娜也不由的听呆了:“什么,这个渣男,居然劈腿离婚,而且是为了钱劈腿。操,我还真是看错了这个渣男。”
她也闷闷的喝了一口酒:“一个为了钱劈腿的渣男,分手分得更好。”
这时候,谢美娜突然奇袭了一下温秀婷的大胸:“你怕个什么,你有这么大的胸,男人嘛,就是喜欢胸,脸又生得好,年纪还轻,才二十五岁。要再嫁一个也不难嘛。分了更好,沈叠本来就是一个渣男,这么多年还一直是你在养家,我看着都替你觉得累。”
“你再找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花心的渣男不要,穷还不养家的渣男更不能要。”
“我不打算再结婚了。”温秀婷摇了摇头。
谢美娜顿时楞住了:“不会说你对沈叠那个渣男还有余情未了吧。”
“在他说出要离婚的时候,早就没有什么余情。只是,小南。我不相信有男人,不介意女人与前夫生的小孩。我不想小南受到一点点的委屈。”温秀婷认真的说道。
谢美娜听得这么一说,也不由的怔住了,也知道这点是自己姐妹的心结。
“说那个渣男干吗?喝酒。”温秀婷咕咕的往自己的嘴当中倒着啤酒,她平时就是滴酒不沾,这样一连喝了三瓶,人也已经醉了。
……
第二天。
温秀婷醒了过来。
她感觉自己的头有些痛。
昨天真是喝疯了。
不过,到现在,一切都释怀了。
没有什么踏不过去的坎!
然后!
她看到了桌上,留下了谢美娜的纸条。
“秀婷,我早上去上课了。冰箱里面有牛奶,面包,你自己吃吧。”
有个闺蜜的感觉真好。
温秀婷感觉到一阵子的温暖,不过马上有问题摆在眼前,自己有一天的假期了,干啥呢?
温秀婷最终决定带着儿子沈南去吃肯德鸡。
原来自己工资一千八的时候,家里的买菜钱,外加上儿子的幼儿园园费,哪里有余钱带儿子去吃肯德鸡。不过在海边小筑工作这两个月,工资翻了一倍,终于有余钱带儿子去吃肯德鸡。儿子也很喜欢吃。
正好现在也是五一放假的期间,温秀婷去了沈叠的家里,接儿子的时候,没有见到沈叠,估计是故意避嫌出去了。
小南现在是四岁,一米左右的身高,虎头虎脑的:“阿妈,你与老豆离婚吗?那以后就不跟我在一起了?”
温秀婷也不由的感觉到一阵子的心酸:“你老豆要找其它女人结婚,阿妈也没有办法。小南,以后你就跟着阿妈,好不好。”
“嗯。好。老豆要找的那个女人,昨天在我们家住的,我昨天看了,虽然看起来很热情,昨天还给我带玩具,但我总感觉她很凶。”沈南悄悄的说道。
小孩子的感觉是敏锐的。
李姐这个女人,由温秀婷身边经过的时候,都挑畔温秀婷,怎么可能会对温秀婷的儿子多好。
温秀婷抱着沈南,泪水也不由的流了出来:“小南,以后就跟阿妈在一起,好不好。我们先在你谢美娜阿姨那住几天,阿妈再去租个房子住。现在阿妈带你去吃肯德鸡。”
小孩子,烦恼来得快,去得也快。
听着这么一说,沈南立即点头:“好啊,好啊。阿妈,我最喜欢吃肯德鸡了。”
沈南非常高兴,一路蹦蹦跳跳。
到了n县最热闹的地带,由于碰到五一假期,这里更加的热闹,人山人海。
温秀婷拉着沈南的手:“跟紧了阿妈。”
“嗯,阿妈,我知道的。”沈南重重的点了点头。
两人在人潮当中前行着,突然的,温秀婷感觉手头一松,再一看,却不见了沈南的人影,怎么办?沈南在哪儿?
温秀婷四处打量,只见一个矮瘦的男人,正强拉着沈南。
这是人贩子吗?
温秀婷的大脑几乎一瞬间成了空白,这时候她的大脑突然的闪过了无数想法,如果小南被人贩子给捉了,那自己也活不下去了。鬼使神差,神鬼附体。温秀婷这时候居然脱下了自己的高跟鞋,朝着那一扔!
温秀婷幼年的时候,在农村其实是个野小子,经常上树掏鸟窝,用弹弓打鸟。
这一刻也是幼年无数光辉事迹合体,砰的一下子,这高跟鞋打中了那个矮瘦人贩子的头。
咣!
当下就鲜血溅了出来,头破血流。
那个矮瘦的人贩子本来以为可以拐个小孩走,哪里料得到大脑突然受到重击,一慌之下,居然放开了沈南的小手,钻进人群溜了。
而温秀婷已经赤着一只脚冲了过来,抱住沈南,嘤嘤的哭了起来。
这一刻,她感觉自己抱住的就是全世界。
沈南也有几分蒙,他也只好说:“阿妈不哭,阿妈不哭。”
(嗯,这两章是过渡章节,下一章又开始了主剧情。)
第四十三章 人贩子()
沈夜现在丝毫不知道温秀婷的遭遇。
他开店,是为了赚钱,但不能为了赚钱,而不享受人生。
所以,正值五一佳节之际,他给自己放了一天假。
现在,开着新买不久的福特,回到了家中。
“哥,你买了车啊。啥时候带我去兜兜风。”沈小云今天也放假,毕竟五一吗。
“行啊,什么时候去都行。”沈夜说道。
“算了,其实也没有什么好兜的,n县也就是这么大,早逛厌了。但暑假你开车带我去羊城玩。”沈小云说道,n县虽然归属于羊城管,但好歹也有几十公里的路程,一般没事不会跑到羊城去逛街。
“行啊。”沈夜点了点头。
“现在高中就要好好读书,玩什么玩。”林梅一边说着,一边端着菜。
家里的菜,自然不如海边小筑的美味。
但沈夜更喜欢吃阿妈做的菜,有着一种特别的味道。
一家三口,一边吃饭,一边闲聊着。
说着说着,说到了养小孩的事。
“现在养孩子难啊,不但奶粉贵,幼儿园贵。而且人贩子还多。一条巷子上的朱子茂,知道吧。”
“比我大二岁,小时候还跟在他屁股后面玩了。他现在应当是在修车厂上班吧,怎么了?”沈夜问道。
“他儿子,才刚刚二岁。昨天被人贩子给拐了,不见了,他们全家都出动,去找人贩子。听说找到了今天,都压根没有找到。人贩子真是该死,居然贩卖小孩。”说到这里,林梅叹了一口气:“也不知那些人贩子,到底心是怎么长的,心比什么都黑。”
“主要还是国家的法律轻了。依我说,人贩子全部死刑,而买小孩的,也全部死刑。这样一弄,保证没有什么人贩子的破事。”老豆沈家平,边吃着菜边说道。
“是啊,现在法律太轻了。”林梅也不由的点了点头:“朱家大嫂子,这两天眼睛都快要哭瞎了。沈夜,你这两天出去玩,也要留意一点。如果碰到朱子茂的儿子,你也要立即把他救回来,知道吧。”
“明白了,阿妈。”沈夜连连点头。
“人贩子吗?”沈夜的眼睛,微微的眯了起来。
自己第一次杀传销组织里面的罪恶,第二次杀马国生那一伙人,第三次杀鹿有为,第四次灭杀吕大奇。种种种种,都是因为自己或者自己的家人,亲戚,朋友,碰到了这些罪恶。
但是,何谓大侠。
路见不平,行侠仗义。
自己要管的,绝对不仅仅是自己的家,自己的亲人朋友这个小范围。
而是……整个天下。
既然被自己看到了,碰到了,这事就要管上一管。
人贩子,该死!
诛之!
……
n县因为有个景色极美的白银海滩,也算是一块旅游的地方,五一七天长假时候,人流量非常的大。
沈夜要找人贩子的办法,其实非常的原始以及纯朴。
那就是直接的开启正义之眼,四面打量着。
用了这么久的正义之眼,到也知道正义之眼到底怎么回事。
正义之眼开启两个小时,消耗一点体力。
而正常成年男子,也只有一点体力,成年女子,压根就没有一点体力,很多大街上娇娇俏俏的小姑娘,体力敢就是零点四,零点五,有些体弱的更是只有零点二,零点三的体力。
沈夜的体力,直接的到达了四,是正常人的四倍之多,用来开启正义之眼,到是消耗不算多大。
“曾卓,大学生,正义值,零。”
“柳明心,大学生,正义值,零点一。”
“张铁城,警察,一生志力于寻找丢失婴儿的路途当中,正义值,十五。”
这还是沈夜第一次见到正义值高达十五的人,也不由的打量过去,这个警察长相一般,满脸的风霜,皱纹极深,他的眼睛在人群当中打量着,张铁城最近也在调查婴儿失踪案,想把人贩子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