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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狂医-第6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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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
“哦。”王冬川尝试失败,只能灰溜溜的走开了。
叶吟雪真的是越来越不想看到这家伙,不断告诫自己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离他越远越好,不要找他说话。因为她发现,了解他的近况越多,竟然越想追问,甚至开始为他的遭遇而心疼。
很快,在贝大爷收集好了手机,并且指引大家穿戴好行李后,正式鼓掌宣布道:“诸位,属于你们的丛林冒险正式开始,但在开始前,我需要了解你们走进身后这片山区大自然的决心,,所以我为你们都准备了一份小礼物,在你们的背包右手的小口袋中。”
来真的了!所有人都明白所谓的礼物那都是骗鬼的!当大家伸手去掏时,那冰冰凉,软绵绵又粘稠的手感已经让不少人胃中翻滚了。
让大家真的拿到面前时,看到的竟然是一只被剥了皮的青蛙!请注意,那仅仅是剥皮了而已,透过胸腔的薄膜还能看清里面的内脏,就连脑袋和眼睛都是清晰可见。
“我了个大艹!这是要干嘛?”钱华雷看着那青蛙有些后悔和弱鸡陈的打赌了。
“青蛙在许多国家都是无上的美味,当然在天朝大厨们也有各种烹饪方法。而在秘鲁,将生青蛙榨汁饮用,被当成了一种强身健体,解除疲劳,治疗功能障碍的秘方。”贝大爷也掏出了一只一模一样的。
“呵呵呵,那我用不上了!”弱鸡陈只想丢掉,可贝大爷已经塞进了嘴里咀嚼起来。
“不管是不是真的,这味道,真的很不错,你们该尝尝。”
正文_第二百一十四章 孤男寡女去打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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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孤男寡女去打猎
第二百一十四章孤男寡女去打猎
人是一种特殊的动物,一方面具有无限的创造能力,一方面有包涵严重的自毁倾向,俗称“作死”。
眼前的众人除了用作死形容,还真找不到更贴切的词汇了。
大家看着贝大爷咀嚼着生青蛙,说不定还是活的?那淡灰色的液体从他的嘴角流出来……
号称能围着尸体开派对的众人,竟然不由的胃袋翻滚,一口小龙虾涌上喉间。
“快吃吧,趁热。”贝大爷笑道。
“啊!我拼啦!”钱华雷闭着眼睛将整只青蛙塞进了嘴里,咬得肉酱都喷了出来,溅到了田叉叉的脸上!
“呀!你太恶心了!吃就吃!叫什么啊!”田叉叉骂人道。
有了第一个带头者,大家也是带着一脸踩了狗屎的表情,陆陆续续把青蛙塞进了嘴里咀嚼。
果然,一旁的大巴车老司机先吐了,估计这辈子都不会再吃青蛙了。
王冬川抓着青蛙倒没那么丰富的表情,去过中东和非洲战区医院的他,说真的,吃过的东西不一定比贝大爷轻口多少。
只见他看向了身旁的脚边,捡起了一片小小的绿叶,包裹着青蛙塞进了嘴里一同咀嚼。
“卧槽!你光吃肉不行,还要吃菜吗?”钱华雷一嘴腥味的嘲讽道。
“不懂不要乱说,这是薄荷叶,加在一起嚼可以去腥的。”王冬川的吃法获得了贝大爷的点赞,显然大家是同道中人。
而拿着脱皮青蛙的叶吟雪脸色惨白,也不知道是不是恶作剧,她手里的青蛙比别人大了一倍不止,简直就是青蛙中的李壮壮。
而叶吟雪天生就是樱桃小嘴,吃东西比其他人就慢,这一只对于别人就是两口的事,她最少要来七八口才能解决。
王冬川看到她的窘迫,不由走上前去,递了两片薄荷叶给她,“一起嚼吧,不会那么难受了。”
“谢谢,不必了,本小姐喜欢吃原味的!”有了王冬川的刺激,叶吟雪反倒一口把青蛙塞进了嘴里,一口气吃掉了一个脑袋,苦涩腥在口中爆裂开,她差一点就吐了。
王冬川想帮她拍拍背,可艾奇却是先一步的走上前来,拍着叶吟雪的脊背关心道,“怎么样?不用吃完的,剩下的给我吃掉好了。”
“不必了,我的事情不会麻烦你的。”叶吟雪说着继续吃了起来,虽然还是很恶心,不过要强的她却不肯低头。
终于,在长达10分钟的补充“能量”后,贝大爷双手叉腰道。
“好了!就餐完毕,现在我们要出发了!因为人员较多,大家列成两队,男女交错搭配,男士负责照顾身旁的女士,女士记得尽量自己完成。如果有什么情况都要及时跟我汇报,绝对不许擅自离队。
请大家记住,这不是郊游,多少还是存在一定危险性的,所以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在得到了大家准确的回答后,他们终于开始向山林中挺进。两队人马共17组,贝大爷独自领队在前,王冬川因为具有野外生存的经验所以被独自丢在了尾部断后。
旅途开始的前一个半小时还是很开心的,大家有说有笑的聊天神侃相互吐槽,到了后来就没有力气了,只剩下了重重的喘息。
山林路可以说是比戈壁更难行走的地形,坡度的改变,湿滑的路面,还有挡路的荆棘,都在给大家制造障碍。
荒野求生什么的在电视上看看还是觉得挺过瘾的,但真要自己来才明白有多艰难。还好在大家快累瘫前,他们找到了露营的地点,一处在坡度四十度斜面上突出的岩石平台。
这岩石面积足有一个篮球场大小,足够大家安营扎寨了。
而且岩石上没有积水或者淤泥,这样在大家睡觉时可以远离地面的潮湿。
时间已经来到了下午六点,太阳在迅速的下山,林间的光线变得越发稀薄。
贝大爷看了看晚上的手表,脸色并不算好,因为大家到达的时间远慢于他的预期。
显然作为野外的顶级旅游,贝大爷一直都是习惯带小团的,像这种三十多人的大团他也是第一次带,准备还不足,难免会有疏忽。
“好啦各位,太阳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现在必须抓紧时间分工合作,我们需要一部分人留下来搭帐篷,另一部分人收集干柴,当然最重要的是必须有人去收集食物。我说的食物除了蔬果菌类,最重要的是有肉类。”
在贝大爷的招呼下,大家迅速开始分工,收集干柴生火,还有搭帐篷的人特别多,反倒是对于打猎大家则无人问津。
“没有人想去找吃的吗?”贝大爷拿着一只军用弹弓问道,这是他们的狩猎工具。
“让我来吧。”王冬川上前接过弹弓背上了空袋子,可30多人的口粮,靠他一个显然是不够的。
“好歹你们再来个女生去装点菌类也好啊。”贝大爷叉腰无奈道。
“让叶吟雪去吧!她是微生物学的专家,专门研究菌的!”田叉叉急忙推选道。
“姐姐,我研究的是细菌好吗?关蘑菇什么事啊?”叶吟雪抱怨道。
大家也是立马明白了田叉叉的用意,纷纷为这绝佳的提议狂点赞。艾奇已经答应帮忙搭帐篷了,现在想转也来不及了。好在绅士个性比较大方,明白不管这些同学怎么闹,自己的老婆终究是自己的老婆。
很快的,不管叶吟雪有多少个不愿意,她的手中都被塞进了一个篮子,就这么和王冬川出发去打猎了。
贝大爷要求他们每五分钟汇报一次情况,并且只能在营地周围500米的范围内移动,限定时间为40分钟。
在这40分钟内,至少这片山林,是属于他们独处的。
在古代中,我们经常看见英雄和美人牧马田野,好不快活惹人艳羡。
可眼前的两位则完全没有这种感觉,如同两个陌生人在并行,就连话都不说两句的,王冬川在专心的寻找可以打的猎物,叶吟雪则不知道在找什么,眼神飘忽,什么都可以看,就是不想落在他的身上而已。
正文_第二百一十五章 不是恋人,就是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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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五章 不是恋人,就是仇人
第二百一十五章不是恋人,就是仇人
秋季,山林间万物生长,这又是一个交配的季节。一只栖息于草丛间的饥渴公兔用了整整1个月的时间建造了一座爱巢,以模仿人类买婚房的手法,成功吸引了一只妙龄母兔前来交配。
母兔全身雪白,丰耳肥臀,恰似人间的志玲姐姐,公兔激动得用三瓣嘴发出了吱吱吱的叫好声,显然这是他兔生中遇见过的绝世美兔。
少去了人类麻烦的逛街、看电影、吃饭、告白的部分,公兔拉住母兔就直接开始行起了周公之礼。
众所周知,兔子号称动物界里的快枪手,也常被女性用来形容三秒的男人,它们享受一次快乐的啪啪啪并不浪费时间。可谁知就在公兔快要完成之时,脑后先给人啪了一下,拇指大小的钢珠打穿了它的兔头,母兔被吓得直接逃走了。
公兔子一下子还没死,倒在草丛前用哀怨的眼神看着走来的王冬川。如果它会说人话,此刻一定在骂,“艹你大爷的!你就不能晚两秒射我吗!艹!艹!艹!”
“跑了一只,不过这只还是挺肥的。”王冬川捡起了公兔,丢进了随身的口袋中,他的弹弓运用起来就像狙击手的步枪一样精准,以黑手操纵的力道,严重缩短了皮筋的使用寿命,却让他在5米的范围内将钢珠的杀伤力提升到了极致,几乎是什么动物都一钢珠搞定。
在此之前,他已经猎杀了一只山鸡,两只乌鸦,其实还有一只很肥的山鼠可以打到的,只不过那货长得如同受过核辐射一般,考虑到贝大爷的吃法,为了照顾女同学们的肠胃,他就扰了那老鼠一命。
收拾好了猎物,王冬川回头看去,叶吟雪正蹲在一棵大树下仔细检查着一团菌类,不管怎么看都和鸡枞菌一模一样,除非叶吟雪瞎了,否则是不可能认不出来了。
可就在她伸手去摘菌菇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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