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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士-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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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洵看着罗信那灿烂的笑容,脸色就是一变:“罗信,你不会是想要吃我家的大白鹅吧?我爹会打死我的。”
罗信就翻了一个白眼:“我是那种人吗?”
“那……你要干嘛?”
“拔你家大白鹅几根羽毛行不?”
“为什么啊?”
“做一种新式的笔。”
“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鹅毛又不能够吃。”
“这样啊!”张洵的脸上充满了犹豫。
“做出来的笔我送你一支!”
“鹅毛真的能够做出笔来?”张洵的脸上现出了好奇之色。
“当然。”
“好!”张洵的脸上现出了坚定之色:“你在这里等着我,我去给你拔!”
“要翅膀上粗的啊!”
“知道了!”
张洵撒开腿向着家里跑去,罗信看着那熊孩子的背影心中帮他祈祷,不要被他家里人发现。不到两刻钟的时间,张洵就跑了回来,手中攥着五根鹅毛递给了罗信。
“给!”
罗信接过五个羽毛看了看,脸上露出了喜色。这五根鹅毛的品相还真是不错,将五根鹅毛放进了书箱内,伸手拍了拍张洵的肩膀道:
“明天上学我带给你一只羽毛笔。”
张洵吸了吸鼻子道:“我可是顶着挨打的危险给你拔的鹅毛,你要给我做一支最好的鹅毛笔。”
“怎么?你被发现了?”
“没有!”张洵摇头:“只是……只是……那只鹅被我把了五根羽毛,一眼就能够看出来。”
罗信一脸被他打败了的表情,一拍额头道:“我记得你家养了好几只鹅,你不会在一只鹅翅膀上拔了五根毛吧?”
张洵可怜巴巴地点头,罗信凝视了他很久,最终叹息了一声,拍了拍他肩膀道:
“你保重!”
话落,罗信转身就走,剩下张洵孤独的身影,寒冬的风呼啸刮过,卷起千堆雪,让张洵的身影显得愈加的悲壮,猛然朝着罗信的背影大喊了一声:
“我要最好的笔啊!”
罗信回到了家里,吃完了午饭,便开始做鹅毛笔。看到罗信从书箱内取出了五根大鹅毛,罗青便好奇地凑了过来。
“小弟,你要干什么?”
“做笔!”
“这个也能够做笔?”
“当然能。”
“信儿,你在哪弄到的鹅毛?”
罗氏端着装着针头线脑的小簸箕走了进来,脸色微沉。如今村子里对罗信的印象很不好,她生怕罗信做出品德缺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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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誊写()
“张洵给我的,我答应做好了笔之后,给他一支。”
“哦!”罗氏将小簸箕放在一边,和罗青一样好奇地看着罗信。
罗信将鹅毛前端模仿前世的蘸水笔尖,用母亲的剪子削出一个微凹的斜面,前端保留几毫米笔尖,在正中间小心劈开,然后一支鹅毛笔就做成了。
罗信将砚台从书箱内取了出来,滴水磨墨,然后用鹅毛笔蘸了墨水在一张纸上书写了起来。
“真能写出字啊!”
罗青虽然不识字,但是却看到真的能够写出东西,不由惊呼了起来,一旁的罗氏也睁大着眼睛一副惊讶的模样,伸出手摸了摸罗青的头,脸上现出骄傲:
“我儿真厉害!”
“让我试试!”罗青好奇地伸出手。
“啪!”罗氏一巴掌拍在罗青的手上:“粗手粗脚的,别给玩坏了。”
“哦!”罗青心虚地将手缩了回去。
罗信将鹅毛笔塞进了罗青的手里道:“没事,大哥你试试。”
罗青别扭地拿着鹅毛笔在纸上划拉了两下,然后将鹅毛笔放在了桌子上道:
“太细了,没有拿着大枪和关刀得劲儿。”
罗信神色一怔,然后忍俊不禁哈哈大笑,罗氏也哭笑不得地拍了罗青一巴掌。罗青倒是不好意思地抓了抓脑袋,低声嘟囔道:
“本来就是嘛!”
“好啦,别打扰你弟弟了!”罗氏嗔怪地对罗青说道。
罗青便又跑到院子里练他的关刀,罗氏也去忙乎她的家务。罗信拿起了第二个鹅毛开始制作鹅毛笔。很快,五支鹅毛笔就制作完成。罗信将四支鹅毛笔放进了书箱内,留下一支鹅毛笔在桌子上。闭目思考了起来。
他记忆中的文章诗词有很多,如果是单纯讲书中的精义,各个朝代都有其独到之处。但是作为一个穿越者,他也不会放弃属于自己的优势,他虽然在前世也是一个历史资深教授,但是却也没有自大到感觉自己超过了历朝历代的前辈先贤。
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这句话在告诉后人每个朝代都有不可超越的一面。比方说,唐诗就是在诗这一方面的巅峰时期,不是说后期朝代就没有一首诗达不到唐诗的境界,也许某个朝代某个人某一首诗达到了唐诗的境界,但是他所存在的那个时代的整体作诗的水平无法和唐诗相提并论。所以虽然罗信曾经生活在一个信息大爆炸的年代,而且还是一个研究古文的专家,但是他也有着清晰的认知,自己和这些古代人比起来还差很多,因为他们就生活在这种文化的环境中,无时无刻地不在受着熏陶,和他前世完全不同,可以说他前世的生活和那个时代都有些格格不入,就因为他对于历史和古文的喜爱。
所以完全凭他古文的功底,他很怀疑自己能够比得过这个时期的书生,也许给他几十年,他未必会比这个时代的任何一个书生差,但是他不想耗费时间,实际上他的古文底子已经不低,但是为了确保自己能够出人头地,他也不介意在某个时刻借用古人先贤的作品,这就是穿越众的福利,用起来没有丝毫心理障碍。所以他把古代的作品分成了两类。一类是明朝这个时代以前的,一类的明朝这个时代以后的。
这个时代以前的是准备时常研读,温故知新的。这个时代以后的就是准备借用的。所以罗信准备先誊写这个时代以后的,免得时间久了,记忆模糊。
睁开眼睛便开始默写他前世记忆中的这个时代以后的文章诗词。有着鹅毛笔,他书写的速度很快,而且字迹也很小。学堂下午是不上课的,一个下午他已经写了厚厚的一叠纸,直到母亲唤他吃饭,他才放下鹅毛笔,揉了揉发酸的右臂,目光落在了鹅毛笔上,心中便不由一叹。看鹅毛笔的损耗程度,一支鹅毛笔大概也就够他使用三个月的。
吃完了晚饭,罗信管母亲要了一个大木箱子。当罗氏听说罗信是要用大木箱子存放书稿,便风风火火地进屋给他倒出来一个大木箱子,而且箱子上还有锁,罗氏郑重其事地将锁和钥匙交给了罗信。
罗信将书稿放进了箱子里,然后将箱子锁上。右臂的肌肉还是有些发僵,罗信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如今只有八岁,身体还没有长成。如果继续这样的话,会伤到自己的身体。信步走到了屋外,拿起了木制的关刀便呼呼地练了起来,三十六式关刀练完,便听到大哥的掌声。
“小弟,你的关刀练得太好了,指点我一下。”
“好!”
对于自己的大哥没有什么好保留的,罗信认真地指点了一遍,看着大哥在那里兴奋地耍着关刀,罗信陷入了沉思。
以后他是要走文官的路,如此再练关刀就有些不适合,别说连这种长兵器,就是普通的拳脚也会被文人耻笑粗鲁,他当然不想被文人集团排斥,在任何一个世界特立独行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哪怕你想要改变这个时代,也要先从融入开始。
但是,他又不想成为一个文弱书生,来自后世的他深知有一个好身体是一种幸福。想到这里,他倒是有些埋怨为什么不将他穿越到汉唐,那个时代的中国是以武治国,就像房玄龄那样的书生也曾经拎着一把剑和李世民冲锋陷阵过。但是宋代开始,中国就是以文治过,书生已经变成了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一个群体。
罗信不想变成这样,但是又不能够特立独行,最终他选择了太极拳。这种拳法打起来如同行云流水,飘飘欲仙,而且他在前世所学的太极球偏重养生,这种道家养生拳术倒是在大明文人这个阶层很是流行,不会让人感觉到罗信粗鄙。
想到就做,罗信的脑海中开始回忆他所学的太极球,在前世他所学的太极球是老架一路,总共七十三式,一趟老架一路从头至尾打完,身上出了一层细汗,只觉浑身舒爽通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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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字好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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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你这练的是什么拳?我怎么没有见过?”罗青拄着大刀愣愣地问道。
“太极拳!”
“太极拳?道家的?”
这次轮到罗信神色一愣,他没有想到罗青会知道太极拳,而且还知道出自道家。罗家果然不愧是武道世家啊!只是年仅十一岁的大哥眼力也是如此犀利。
“嗯。”罗信点头道:“大哥,你怎么知道这是道家的?”
“听爹说的,爹说如今出现了一个新的道家流派,我记得当初爹说的就是太极拳。不过我觉得软绵绵的,没有力道。”罗青撇了撇嘴,一副很看不上的神色。
罗信便摇头轻笑,他虽然并不精通太极拳,但是却见识过真正的太极大家,知道太极拳不仅能够打人,而且非常厉害。只不过罗信此时的水平连入门都算不上,只是起到一个锻炼身体的作用罢了。
他也没有和大哥解释,一边朝着屋子里走去一边说道:“大哥,别练了,再练就又要饿了。”
“我再练一会儿。”
背后传来大哥的声音,罗信摇了摇头走进了屋子里,自己生火煮了一锅水,用了半锅擦洗了一下身体,留给了大哥半锅水,然后回到了西厢拿起鹅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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