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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少的呆萌纨绔妻-第2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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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久。
他叹了口气,仿佛有千言万语要说,漆黑漆黑的眼珠凝视着她,“安岑,你为什么变成这样了?”
“你问我为什么吗?”
那天是阴天,安岑被包围在一片雾霾中,抬头看他,眼睛里的波浪渐渐汹涌。
13:10。
距离上课时间只剩下20分钟。
安岑踮起脚尖。
阳光被乌云挡住,天色阴沉起来。
一道雷鸣划破天空。
她的吻落在他的唇上,寂静无声。
风轻轻吹来。
她的唇有点凉,秦初惊愕睁眼,他原以为他会推开她,可是他的心竟不觉甜蜜了起来。
那么惘然的甜蜜,令他惊慌失措,又令他兴奋不已,以至于他无法思考,便慢慢俯下身子,轻轻回吻她。
鼻尖是她的清香,他的唇轻柔温热,与她唇齿交缠,一瞬间,两人都有些恍惚失神,生疏而热烈地回应着对方。
她原来只想恶作剧,想打碎他脸上那冰冷的神情,岂料头被他紧紧扣住,沉溺地吻着。
安岑双颊绯红。
一瞬间,心里的谜团好像清晰了起来,为什么就算他讨厌她,她还要去招惹他,为什么她不能忍受他的质疑和侮辱。
因为。
她喜欢他啊。
意识到这个真相,安岑的心狂乱地跳了起来,她眼中氤氲着动人的水汽,轻声问他:“你喜欢我吗?”
问完这个问题,她又是一怔,这个问题也太不害臊了吧?
他看着她,紊乱的气息飘进风里。
心跳热烫而慌乱,仿佛有什么不能掌控的东西,在血液中燃烧。
“我喜欢你。”他的笑容如遥远的星芒,闪耀明亮。
也许在他伤害她后,他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尽管知道她会说狠重的话激怒自己,可是他不在意,只要可以跟她说话,他愿意忍受那抹苦楚。
也许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凛凛的英气已经迷惑了他,他从没见过这样的女孩子,有女子的柔媚,又有男子的英气,对你好的时候,蚀骨的温柔,对你不好的时候,又无情得要你心脏剧痛。
他向来是不管别人的死活的,爱抄袭作业就抄袭,为什么独独看不惯她的作为呢?因为,她在他心里是不同的吧。
承认吧,你喜欢她喜欢得发狂。
那天晚上,他把安岑送到家门口,空气中都是甜蜜的气息,安岑害羞地绞着双手,小声告诉他,“其实,我也很想成绩好,可是没人管我。”
无论多么强势的女人,只要恋爱后,她就是一个小鸟依人的女人。
秦初眼睛一亮,低下头凝望她,“我管你。”
“好啊,一言为定。”
“嗯,一言为定。”
爱情的力量可以让人起死回生,也可以让人失魂落魄。
正如此时,为了这声一言为定,早上通常睡到8点起床的人,五点就爬了起来,只为了和秦初去公园打羽毛球晨练。
两人每天都去晨运一个小时,然后一起吃早饭,一边聊昨天老师讲过的内容,一边温习今早要上的课文。
为了相处这两个小时,安岑可以在晚上九点就爬上床睡觉,天天早起,天天洗头,就怕头上长头皮屑,勤劳得不得了。
女为悦己者容。
这话一点也没错,自从安岑谈了恋爱,她是越来越漂亮了,假日经常去逛街,买点小首饰,小玩意,衣柜叠得整整齐齐的,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试好第二天要穿的衣服,活得规律又健康。
但凡见了面,通常是安岑傻笑,秦初微笑。
从此,安岑不在逃课了,坐在他对面,听得懂的课就听,听不懂的,就支着脑袋端详秦初。
有个帅男朋友的好处,就是发呆也养眼。
课余时间,秦初就给她讲课,钢笔点在纸上,解出最简洁有效的程式。
安岑是个聪明的女孩,极其有慧根,有了秦初的指点后,她茅塞顿开,成绩突飞猛进,不逃课,不跟老师顶嘴,也不跟那群无所事事的小伙伴玩了。
就这样,安岑彻底脱胎换骨,期末考后,她的成绩跌破了所有老师的眼镜,竟然考到了全班第30名,简直是优秀同学的级别了。
她拿着试卷,学校颁了个突飞猛进奖给她,她心花怒放,将那个奖送给了秦初,笑容得意,“看吧,我就说我天生聪明了,随便考考就考得这么好,要是我努力一点,你的第一可就不保了。”
秦初微笑,“是吗?那我怎么记得某人天天晚上啃书到夜里2点,然后早上又5点起来背英语呢?”
安岑的脸一下子涨红了,“哪有啊?我明明是九点睡觉,6点起床的。”
“好啊,那我期待你来挑战我的一名。”
“那不行,我是个知足常乐的人,如果没好处,我是不会那么傻跟自己过不去的,考什么第一啊,人红是非多,我才不要呢。”
秦初笑得漫不经心,眼底深处,涌动着宠溺的温柔。
安岑本身就聪明,并且有上进心,只要是她想要的东西,她就会付出所有努力要去得到,她决心做一个优等生,那么她就会收起了自己所有的散漫,好好努力,天天向上。
她不仅做好一个优生的本分,还开始积极地参加五四的表演节目,她大胆美丽,敢于表现自己,聚集了班上14个女同学,打算在五四的时候表情时装展,惊艳全校。
夏日的虫鸣吱吱吱地叫着。
气候热得人心烦意乱。
放学后,安岑将所有课桌推到一边,拧开吊扇,跟十四个女同学在班级里排练。
秦初要等她,坐在教室的角落里看书。
夏日的闷热似乎影响不到他,他穿着白底蓝边的校服,静静看着手中的书,清爽俊美。
学校已经很多人知道他们谈恋爱了,虽然明令禁止早恋,但这条明令其实特别鸡肋。
青春期的骚动,是不管怎么压抑都困不住的,越是去强行禁止,越变得神秘。
不禁是安岑和秦初,很多人都谈起了恋爱。
安岑站在讲台上指挥,声音清脆,“全部抬头挺胸,小希你的步伐不对,肩膀不要动,两只手臂向后左右摇晃,走直线……”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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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安岑的往事(三)()
五四那天,天空蔚蓝。
洁白的云朵慢慢飘着,阳光灿烂如万千道金丝,礼堂外,翠绿的树叶在风中沙沙作响。
今日学校是放了假的,但因为要表演节目,同学们还是要回学校来的。
84年,整个中国可以说没有任何娱乐场所,最多就是个简陋的卡拉ok,也很少人消费得起。
学校的娱乐节目和节日空地搭起的戏台子就是大众最喜爱的节目了,那时候的人也没见过大千世界,多活在自己生长的地方,对节目表演的要求并不高,有人免费表演,已经该感激淋涕了。
12:45。
礼堂还没开门。
校园里安静得只有树叶的轻响。
礼堂的后门边上,一片学生聚集在遮阴的树下,她们皆是化了浓妆,穿着五颜六色的表演服。
也有些正拿着粉饼补妆,调整表演服,或聊天或嬉闹,好不热闹。
安岑班上等人站在角落里,她们跟其他学生的打扮不一样,穿着奇装异服,脸上的妆容也不是红扑扑的脸,红嘟嘟的唇,朱砂的眉间,而是烟熏眼,大红唇,浓妆艳抹,走高冷路线。
进场前,安岑低声警告有些晃神的阿希,“阿希,你等下可要给我走好了,别出差错,知道吗?”
阿希的睫毛垂着,没有出声。
安岑的手用力拍在她背上,愠怒道:“阿希,你听我说话了吗?”
阿希总算晃过神来,可怜兮兮地点了点头,“明白了。”
阿希这女孩原本是很聪明的,成绩在班上十名内,她跟安岑关系算比较好,之前看安岑和秦初谈了恋爱,就特别羡慕,后来在别人的介绍下,认识了她的男朋友徐永,最近两人好像闹矛盾了,阿希的情绪不太对,常常都躲起来哭。
安岑于心不忍,叹了口气说:“徐永又跟别的女孩搞暧昧了?”
阿希轻轻嗯了一声,眼神里有掩饰不住的怅然。
“你先别想那些事了,等表演完了,我陪你去找他,要是他真对不起你,老子一脚踹死那对狗男女。”
阿希点头。
一点一到,大红色的幕帘准时拉开。
舞台灯光敞亮。
兰仲文和亦琳拿着话筒,相携而来。
两人站在镁光灯下,白色衣料恍如是带着光的,将两人的脸照耀得透明迷人。
这一年,兰仲文还没认识萧九九,他任职学校庆典主持人,又因样貌俊美,成绩优异,是学校最万众瞩目的头号男神。
兰仲文居高临下地看着台下如海潮的学生,淡淡一笑。
全场哗然。
他托起话题,眼珠淡得近乎漠然,然而声音却极其悦耳,低低迷迷的,很是惑人。
“各位校长们,老师们、同学们,秋风送爽庆佳节,丹桂飘香迎嘉宾。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热烈庆祝广州一中五四庆典活动。在此,我代表一中向莅临今天庆典的各位领导献上深深的敬意……”
礼堂一二三楼都坐满了学生,此时都凝神听着兰仲文讲话,有些失神。
萧九九就坐在二楼上,看着舞台中央的兰仲文,那男孩仿佛是带着光的,令她心中无端生畏。
安岑站在枣红色幕帘旁边,秦初就坐在台下,她扭着头四处张望,希望能找到那抹明月珠辉般的身影。
这时候的礼堂是没有后台的,要表演的学生就站在石阶旁排队,而还没轮到表演的学生就坐在自己的班级里,一边看着别班的表演,一边等待主持人召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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