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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近中国的另类观察2-历史的底稿-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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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得了这种差事的人,都尊荣得了不得,主考副主考是皇帝的钦差,各地官员迎送必须是最高规格的;学政虽然品级不高,有的地方甚至就是翰林编修直接去做,但是官虽仅仅七品,到任时总督或者巡抚得亲自迎接,因为他们做的是最清高的学务大事。平时省级官员议事,学政与督抚平行,知府以下均对之持属员之礼,尽管这些人可能都比学政官阶高。因为学政虽然不是名正言顺的钦差,但却被视同钦差。获得这种机遇的翰林,由于干的是主持考试选拔人才的活计,所以凡是由他们选拔出来最后又登第的科甲之士,都算是他们的门生。以后门生出息了,互相标榜,水涨船高,个人的势力就起来了。
在那个时代的官场上,以上诸多好处中哪怕只有一项,也会令人趋之若鹜,更何况一下子有这么多。所以,凡是抱定学而优则仕的人,莫不以进翰林为荣耀,进了翰林,就意味着文理优长,才干卓著。做翰林,不仅意味着今日的清要,而且预示着他日的显贵。然而,翰林这个官衔在开始出现的时候,光景却大不一样。翰林始创于唐玄宗,严格意义上讲,它不是一种官衔,而是一种行政系统以外的差遣,不讲官阶,更没有官署,说白了就是陪着皇帝玩的,因此当时叫翰林待诏或者翰林供奉。唐朝诗风大盛,从王公贵胄到市井歌妓,人人都喜欢吟诗作赋,皇帝自然也不例外。是真的爱好也罢,附庸风雅也罢,找几个诗做得好的人在身边,总是件赏心悦目的风雅之事,所以,翰林中文学之士占了很大比重。大诗人李白就干过这个“买卖”,至今民间还流传着许多关于这位下凡的“太白金星”的种种传奇故事,如李白趁着酒劲让高力士脱靴,叫杨贵妃捧砚之类。是不是真有这样牛气,现在已经无从查对,不过,就算有过类似的事情,大概也是喝醉了仗酒胆干的,醒了以后肯定会后悔。有材料说,有次唐玄宗在便殿开宴,冷不丁地问李白:“朕与天后(即武则天)任人如何?”李白答道:“天后任人,如小儿市瓜,不择香味,唯取其肥大者;陛下任人,如淘沙取金,剖石采玉,皆得其精粹。”马屁拍得也可以。李白尽管已经屈尊拍马屁了,但是他所梦寐以求的济世安民、治国平天下的大事,唐玄宗还是一件也不让他沾边。他所能干的,无非是写点新诗给皇帝看看,或者像歌德一样,给普鲁士国王改诗——“洗脏衬衣”。最后李白也急了,“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恃才傲物过了头,结果自然是“赐金还山”,走人完事。
翰林供奉也并不仅仅只有文学这一类,玄宗时有个叫王如ND253的人就“以伎术供奉玄宗”,居然得宠而为女婿求进士及第,玄宗甚至还答应了,只是被主考官挡住了,才没得逞。这个所谓的“伎术”,可能就是魔术杂耍之类的东西。看来,当时所谓的翰林供奉,凡是能让皇帝老儿开心的人都可以列入。李白虽然诗名满天下,但是在唐玄宗那里,其地位和汉武帝跟前的东方朔差不多,一介弄臣而已。正因为如此,李白才可以偶尔放肆一下,皇帝也不会跟他较真儿,从来弄臣都有说话出格的“特权”。看来翰林这种不是官的差使,之所以能够出世,就是因为唐玄宗这个“太平天子”当得太腻,需要找各色人等解闷开心。《新唐书·百官志》云:“翰林院者,待诏之所也。唐制,乘舆所在,必有文词经学之士,下至卜医伎术之流,皆直别院,以备燕见。”这里的“燕”就是燕飨,即我们今天所谓的吃喝玩乐。也就是说,平时,这些人得“时刻准备着”,皇帝每到想乐一乐的时候,就把这些人召来,雅一点的就玩诗,俗一点的就吞火走索、变戏法。不光诗赋和伎术,连唱戏的俳优也跟唐玄宗混得精熟,据说,唐玄宗还亲自下场打鼓,至今梨园行还将这位风流天子奉为祖师爷,鼓师的地位也特尊。翰林的这种弄臣身份,直到宋代余风犹存,宋代官制中还有翰林茶酒司之名,与后日的“清要”两个字真是不沾边。
不过,翰林作为纯粹弄臣的时间并不很长,大概是李白还山不久,唐玄宗就开始要那些有文才的翰林帮他起草诏令,批答表疏,将本来属于中书省的活计揽了些过来。也许是因为中书省太忙,以至文书积压,也许是皇帝嫌中书省碍手碍脚,所以把权揽到自己身边,便于控制。显然,第二种的可能性最大。翰林(只能说是某一些)从弄臣变成了帮手,也不好再叫供奉,于是就有了翰林学士的称谓。玄宗之后,随着唐王朝的日益衰落,虽然翰林学士依然是制度外的差事,但事权越来越重,在政治中枢中占据了相当重要的位置。凡任免将相、册立太子、宣布征伐等诸项重大事务,其诏令均由翰林学士起草。这种诏令用的是白麻纸,以区别于中书省起草的黄麻纸诏书。再到后来,干脆由翰林学士来兼中书舍人(中书省具体负责起草诏令的官),宰相也大多由翰林学士出身。几朝过后,翰林原本弄臣的痕迹也没了,终于演变成了我们前面提到的那个样子。
割人,指的是阉割人。在有皇帝的时代,为了满足皇帝超级多妻而且独占鳌头的需要,皇宫里需要不男不女的宦官。所以,阉割人,成为一门专门的技术,由专业人士独擅,父子相传,有着不尽的好处。那个时候,阉割人的和骟牛骟马劁猪的不分家,彼此混淆,也彼此传经,但据说还是阉割人获利最大。因为到了帝制的后期,宦官基本上不再是罪犯刑余的产品,或者把俘虏强割了充数,已经变成了穷人家自愿将孩子送上来,专门从事的一项职业。在明代,从事这种职业的人,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
那个时候,这种职业,对于那些揭不开锅的穷人家来说,是一项富有诱惑力的风险投资。宦官就是这样一类很奇怪的人,一方面他们是刑余之人,将男人之所以为男人的东西弄没了,根本性地让人看不起;一方面他们却因此获得了留在最高权力中心的机会。——按传统政治的惯例,不管什么人,只要待在权力中心,就对这种权力有影响力。更何况,那些长在深宫里,得不到天伦之乐的皇帝,对于伴他从小长大的宦官,往往有着一种类似父母兄弟的感情,很容易得到异乎寻常的信任,宦官也因此被赋予超乎寻常的权力。也正因为如此,历来的史家,对于宦官大多没有好气,好像王朝的霉运,都是这些不男不女的人捣的乱。
不过,这又是一种利益被过分地夸大的职业。历史自有宦官起(至少西周就有了),累积起来,做宦官的人得有几百万乃至上千万,得脸做得到权宦的,也就是屈指可数的那么几十位。能混上个官职,足吃足喝的也只是金字塔尖上的少数人,绝大多数都是白丢了传宗接代的家伙,落得个卖身为奴。可是,任何带有风险的职业都是这样,发财风光的事情大家都喜欢传,倒霉的事,都装作看不见,心甘情愿地将它遮蔽掉。一个宦官,穷人家的小子,风光的时候可以权倾朝野,像魏忠贤,不仅权高势大,而且可以在士大夫中得到大批的干儿干孙并无穷无尽的阿谀逢迎,简直就是一个恶俗的中国版的“灰姑娘”的神话,更是使得这种传好事遮坏事的效应得到没边的放大。使得某些穷人,前赴后继地将自己家的骨肉送到那见不得人的去处(《红楼梦》里贾元春语),饱受荼毒,只是便宜了那些操刀的手艺人和皇家宫苑。
说起来,阉割就是一种外科手术,做手术就难免痛苦,但只有人的阉割所造成的痛苦最大,至于猪、马、牛,割完之后只要伤口愈合,就什么事都没有了,活蹦乱跳的,但是人,却往往得遭一辈子的罪。其实,不是由于人在生理结构上有什么特殊,而是人的社会文化属性,导致了被阉割者的终身磨难。因为动物阉割去势,只是将它们的产生雄性激素的器官睾丸割了就结了,根本用不着将性根一起去掉。这一点,我们的民族至少在汉代就已经知道了,因为我们的《牛马经》上说得很清楚,而且在实践中也是这么做的。但是,那些为了服务皇宫而从事的阉割,不仅割掉睾丸,而且必须将人的男根彻底割掉,连一丁点茬都不能留,如果有点茬,就算混进了宫,在日后的例行检查中也要给剃干净了。害得宦官不得不像女人一样蹲着小便不说,而且非常容易小便失禁,下体常年腐臭(正因为如此,宫刑才被叫做腐刑),年纪大了尤甚。所以,宦官无论夏天多热,下身都得用毛巾塞得鼓鼓的。
这样做,实际上没有任何道理,也根本没有必要,惟一的作用,就是让皇帝在感觉上更放心。
历朝历代,宠信宦官的皇帝多矣。甚至连宦官是他爹他妈的肉麻话都能说出来,但没有一个皇帝,肯爱屋及乌下令让宦官少割那么根本没有必要的一刀,从而免除这些人终身的痛苦。
说到底,宦官只是皇帝的奴才,皇帝的玩物。即使像魏忠贤这样势力熏天的宦官,一个刚继位的、几乎是赤手空拳的皇帝,一句话就可以让他灰飞烟灭。宦官之恶,其实就是皇帝之恶,史家多少年的板子,其实是打错了地方。
在劣绅与藏书家之间
清末民初,湖南湘潭出了位顶风臭十里的人物,名叫叶德辉。此人中过进士,做过吏部主事之类的官,后来不知怎么弃官不做了,回到长沙做起了乡绅。那年头,做乡绅须有乡绅的规矩,不仅要为乡里办点公益,而且行为上也要有点讲究。可是叶德辉不,他要做名士,我行我素,爱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过,名士放浪形骸,不拘礼法,但却不做坏事害人,可叶德辉这个名士,却什么都做:狂嫖滥赌,他做,抢男霸女,他做,囤货积奇,他做,夺人家业,让孤儿寡母扫地出门,他还做。不仅坏,而且阴损。戊戌维新那年,攻击变法最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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